新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

一、以下為公文相關內容,請詳細閱讀:

1.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2. 旨揭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1) 115年度受理申請時間:

A. 第一次(第1學期)申請案:自115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止。                                      

B. 第二次(第2學期)申請案:自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起115年至10月31日(星期六)止

C.續申請者,請依上述期間提出申請

(2) 本次申請採線上申辦,相關表件可至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站下載。國民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A. 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家長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續申請者請直接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家長需求表等文件送至設籍學校。

通過自學計畫後,學校將按照家長需求表勾選內容提供協助,請家長務必再次確認申請內容;若於通過計畫後方額外提出申請表未勾選之內容,學校可保留最終決定權並評估該學期之自學計畫是否繼續執行。

B. 有意申請團體/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

C. 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3. 本案業務諮詢:新北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倪先生或陳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821或2619。

4. 教育局將於115年7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二、校內申請相關時程:請有意申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自學計畫的家長務必提早作業,於4/20(一)16點前繳交申請所需資料至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安排後續校內審核程序。逾時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