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新北市開放施放煙火新規定
新北市開放施放煙火新規定
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詳情請見消防局網站。 民眾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 發現非法儲存爆竹煙火者,請撥打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