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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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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學年度科技化學習扶助優質認證學校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建構學校學習扶助支持輔導系統,並推廣學校學習扶助推動融入科技,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評選流程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採2階段評選方式。第1階段以線上佐證資料審查為主。第2階段採發表會審查,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分組進行審查及決議相關事項。
(二)已獲得新北市科技化學習扶助優質認證掛牌學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三)初選資料上傳期間預計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複選發表則預定於5月28日(星期二)辦理。
(四)初審審查指標同時包含量化及質性指標:
1、量化指標包含參加並完成A2數位學習平台應用研習教師人數及其占全校學習扶助教師數百分比、科技化學習扶助種子教師(含智慧學習種子教師)認證人數及其占全校學習扶助教師數百分比、實際使用科技化平臺授課教師人數及其占全校學習扶助教師數百分比,及實際使用科技化平臺學習之學習扶助學生人數及其占全校學習扶助受輔學生數百分比。
2、質性指標則包含科技化學習扶助推動理念與目標、科技化學習扶助教材、教學策略及評量、科技化學習扶助學生學習成效與輔導、科技化學習扶助資源整合與行政支持,與科技化學習扶助增能研習與專業社群發展。

四、經複選核定獲選為「新北市科技化學習扶助優質認證學校」者,依據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款,每校頒發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該校推動有功人員敘獎,並由本局掛牌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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